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承载着老百姓殷切的期望。
今年省政府下达西安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0.7万套,竣工任务7.6万套。西安在10.7万套开工任务的基础上,增加4560套开工任务,定为11.156万套。
2012年,西安市将新建各类保障房10.7万套,年底前将有7.6万套保障房竣工。
“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将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9200户,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1883万平方米,33万套,到2015年,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3%。目前正对全市住房保障对象确定轮候次序,为下一步一次性分配奠定基础。
(一)满足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户籍、劳动关系和各项社会保险要求;
(二)符合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和财产标准;
(三)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为解决老百姓住房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实行)》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的调整,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了我市保障性住房新的审核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建筑面积超出17平方米)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商品房在25周岁以上)。
近日,网民在论坛上再次反映经适房申请造假,指出3月30日两个经适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多位申请人资格不符。市房管局对此作出说明。市房管局表示,参加摇号的共有1157户家庭符合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余,264户家庭被取消资格。目前该局已引入保障房联审机制,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房管局对近日网民提出的有些经适房申请者资格造假的问题进行正面回应。3月,有8户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造假者被踢出局。“非常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完善保障房的审批程序,不给那些骗购经适房的人以可乘之机。”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一位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三月以来,从每周各城区网签备案数据看,经济适用房经常出现在各区域网签成交量前十项目的名单中,可见刚需购房者还是会抓紧机会适时出手。而近期,鸿基新城、金泰怡景花园两个大型经济适用房公开排号选房,市场上购房者关注的热点又落到了经济适用房上。
近期,有关经适房的报道很多:XX经适房项目认购不踊跃、经适房申请资料造假8户骗购者被踢出局、472套经适房“没人要”等不绝于耳,这些声音直接反映了目前西安经适房市场现状。应该说,经适房由原先的受人追捧到现在的乏人问津,转变之快令人猝不及防,给本就深寒的楼市当头一棒!进入3月,推出的鸿基新城1034套经适房房源,日前推出的金泰怡景花园一期833套经适房房源,从认购情况看普遍偏低不能饱和。
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为解决老百姓住房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带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由于它的价格比一般商品房要低,常常需要排队申请认购。然而,从去年年底开始,走俏的经济适用房却开始出现了“滞销”现象,从去年11月到今年三月初,西安市连续推出的三个经适房项目,申报人数均未超过房源数量,目前还剩400多套没人要。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申请人望而却步呢?
近日,有媒体曝出,自从去年11月到今年元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连续推出的三个经适房项目,申报人数均未超过商品房数量,目前还剩472套。一边是大量的刚需置房群体,一边又是剩余的经济适用房,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非常尴尬的局面。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占地(亩) | 建设规模(万㎡) | 总套数(套) | 建设周期 | 户型面积(㎡) | 咨询电话 | 开发单位 |
百欣花园一期 | 大兴新区沣惠北路5号西姜村廉租住房项目 |
58.3 | 12.49 | 402 | 2011-2013 | 50-120 | 029-84416026 | 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 |
百欣花园二期 | 1002 | 029-84416026 | ||||||
长安星园(学林雅苑)8-11号楼 | 长安区学府路与文苑中路十字西北角 |
58 | 6.2 | 680 | 2009-2012 | 33-125 | 029-85612666 | 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 |
长安星园(学林雅苑)3、5、6、7号楼 | 7.74 | 648 | 2010-2012 | |||||
园丁新村三期(金海湾)A区1-4#楼 | 灞桥区纺北路与纺渭路十字西南角 |
53.25 | 8.02 | 800 | 2010-2013 | 26.85-113.23 | 029-68670666 | 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 |
园丁新村三期(金海湾)A区7-10#楼 | 8.02 | 832 | 2011-2014 | |||||
园丁新村三期(金海湾)B区5-6#楼 | 5.44 | 336 | 2012-2015 | |||||
浐灞新城五期 | 纺北路以南纺渭路以东 |
372.91 | 70 | 1200 | 2008-2014 | 60-120 | 029-83516999 | |
莱茵小城6-17#楼 | 昆明路6号 |
260 | 70 | 3034 | 2009-2013 | 80-107 | 029-88694999 | 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莱茵小城1-5、19-22#楼 | 2387 | 66-114 | ||||||
华清园35、36号楼 | 浐灞生态区东十里铺酒十路 |
7 | 3.027 | 363 | 2011-2012 | 50、63、76、99 | 029-85511908 | 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丰硕佳园 | 丈八路与子午大道十字以南路西 |
86 | 24.9 | 2000 | 2011-2016 | 50、80、110 | 029-85511908 | |
金泰怡景花园 | 科技路西延伸线与西三环交界东北角 |
272.42 | 75 | 一期1169 | 2011-2015 | 50-120 | 029-88690000 029-84119522 | 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奇星御园二期 | 太华北路与红旗东路交汇处 |
262 | 70 | 10100 | 2011-2015 | 50-100 | 029-86628888 | 西安奇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荣城名苑 | 北二环与明光路交汇处 |
27 | 8 | 854 | 2011-2013 | 80-110 | 029-86129999 | 西安市市级机关拆迁安置工程处 |
正尚盛世家合 | 太华北路以西凤城四路与常青路之间 |
232 | 56.46 | 5000 | 2011-2014 | 40-120 | 029-84688888 | 陕西润翔置业有限公司 |
阳光北郡 | 明光路与纬二十六街十字向西200米 |
90 | 23.9 | 2822 | 2011-2014 | 38-119 | 029-81612222 | 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 |
紫云溪 | 西二环与梨园路交汇处东南角一期 |
84.22 | 20.03 | 2084 | 2011-2013 | 79-120 | 029-68633355 029-68633366 | 西安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
百花家园 | 凤城三路与太华路交汇处 |
70.04 | 24.27 | 2860 | 2009-2012 | 50-124 | 029-86616666 029-86611549 | 西安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珠江新城一期 | 北二环与东二环交汇处 |
260 | 21 | 2300 | 2011-2013 | 80-90 | 029-88111188 | 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
圣合家园二期 | 韦曲广场西路以东新华街以北 |
108 | 18.1 | 1486 | 2011-2013 | 77-119 | 029-84180820 | 陕西圣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鸿基新城沁园 | 丈八路以西科技三路到科技四路间 |
139 | 17.55 | 1966 | 2011-2013 | 70-119 | 029-88589999 | 西安新鸿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您可以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目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3、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4、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5、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6、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7、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