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2月6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高新区纬十四路以北,经四十二路以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关于高新区纬十六路以北,经四十二路以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关于高新区科技五路以南,化龙三路以东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关于高新区科技四路以北,化龙一路以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了4宗共321.576亩二类居住用地规划条件。
53.825亩二类居住用地
该宗用地位于纬十四路以北,西部大道以南,经四十二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53.82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1004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455平方米。
107.401亩二类居住用地
该宗用地位于纬十六路以北,西部大道以南,经四十二路以西,经四十四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107.40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2004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315平方米。
78.866亩二类居住用地
该宗用地位于本次规划用地位于科技五路以南,绍文路以北,化龙三路以东,化龙二路以西,规划净用地面积78.86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131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
81.484亩二类居住用地
该宗用地位于科技四路以北,化龙一路以西,化龙二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81.484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1521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590平方米。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在此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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