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高新区GX-20-38-01实施详细规划及GX3-17-49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GX-20-38-01实施详细规划(GX3-17-49宗地)位于经三十路以东,经二十六路以西,纬三十路以南,规划十六路以北,净用地面积98.756亩,具体以实测准,容积率≤2.4,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停车位配建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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