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我们经常会遇到到交定金或者订金的情况,那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吗?我们先来看看这两者的定义:
1、定金—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简单的来说,如果你想买一套房子,但因为各种原因预交不了首付款,为了让置业顾问给你留下这套房子,肯定是要预交“定金”的,这笔钱既保障了你的权益:如果有人来买这套房子,对方就可以说,已经被人预定了等等。但后期你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买这套房子,而耽误了置业顾问的交易,对方就不会给你退还了。总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2、订金—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买房的时候,已经预付可一部分“订金”,但因为开发商的房子没有如宣传的一样,或者存在各种不透明的消息,你完全有理由和权力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的订金,协商不成也可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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